服务的性质是不同的。对于用人单位,工作外包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项目提供全部劳务; 对于工作外包,用人单位希望外包公司承诺履行的“劳动量”,对于承包人申请多少劳动量,与用人单位没有实质性关系。对于劳务派遣来说,公司想要的是派遣公司给他们一个承诺数量的“派遣人员”,对于派遣人员要达到的劳务量,则与派遣公司无关。
用人范围不一样。劳务派遣是指为用人单位分配岗位而不是分配项目的被派遣员工,在一个相对独立的项目中,被派遣员工通常只占员工人数的一部分。外包是指被分配到雇主项目而不是指定岗位的外包工,外包工要占整个项目的全部员工。合同的性质不同。劳务派遣签订劳务派遣合同,工作外包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协议。服务的性质不同,合同的性质也完全不同。派遣合同中,用工单位根据派遣单位给出的派遣员工人数结算费用,结算方式为“员工人数乘以单价”。岗位合同中,用人单位按照天津市劳务派遣公司实现的劳动量结算费用,结算方式为“岗位数量乘以单价”。
清算工作标准进行不一样。劳务派遣服務的清算标准是“人工”,是“职工数”;劳务服务外包服務的清算标准是“劳动量”,是“项目数”。监管角色都是不一样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内部职工可以接受的是用人单位公司的监管,就算某一个项目管理会计人员自己本身发展也是中国派遣员工,但他代表和行使的依然是用人公司的管理部门职能。职位承包方职工能够接受承包方的监管,发包公司信息并不参加对承包方职工的直接导致监管。